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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搬家公司搬家工被客户当做小偷监禁
添加时间:2024/1/10 12:40:29
灵溪搬家公司搬家工人被客户当做小偷监禁
近日来在灵溪上江小区发生了一件关于搬家工人被客户当做小偷而监禁四天时间的事情。在搬家过程中客户因为收藏多年的玉器不慎丢失,房主当时很生气,认定是搬家公司的两名员工偷拿了,喊来朋友把这两名男子控制在上江小区内4天。
房主:怀疑偷玉件,将搬家公司员工“控制”住
苗女士买了新房,一周前,她找到一家搬家公司替她搬家。19日上午,搬家公司来了两名员工,帮忙苗女士搬家。
在收拾东西的过程中,苗女士发现珍藏的玉件不见了。“你们看见我的玉了吗?”帮忙搬家的张某和李某都说“没看到”。“就我们三个人在,不是你们拿的谁拿了?”无论张某和李某怎么解释,苗女士就是认定是两人拿走了玉件。
不由分说,苗女士找来几个朋友,把张某和李某“控制”住,不让其离开。
民警:这属于非法拘禁
22日,灵溪派出接到张某的报警,说两人被控制在上江小区4天了,对方始终不让他们离开。
民警调查时,张某一再说:“我们真的被冤枉了,从来没见过房主的玉件。”而房主苗女士不听两人解释,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就将两人控制,期间还对他们进行了侮辱和体罚。
“东西不见了,他们两人可以是怀疑对象,但是在未确定小偷是谁时,不可以将对方关在房间内,或是存在体罚、殴打等情况,这都属于非法拘禁。”在调查清楚后,灵溪派出所民警对房主和她朋友的行为进行了定性: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将房主等人拘留。